做大ldquo菌果药花rdquo

我市部分县区出台政策,大力扶持月季、玉兰、栀子“三花”,猕猴桃、软籽石榴、薄壳核桃“三果”,艾草、辛夷、山茱萸“三药”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强市建设步履铿锵—做大“菌果药花”助力乡村振兴核心提示

我市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大力扶持“菌、果、药、花”等特色农业产业,月季、玉兰、栀子“三花”,猕猴桃、软籽石榴、薄壳核桃“三果”,艾草、辛夷、山茱萸“三药”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今编发部分县区对优势特色农业的扶持政策,以期为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积蓄力量。

西峡福多多食品公司香菇分拣车间

1

西峡县

■《西峡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加快猕猴桃示范基地建设步伐。利用3年时间,重点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示范基地,进行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西峡猕猴桃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全县打造高标准示范园40处,总规模在亩左右,以示范园带动产业升级,推动产业向标准化、高端化发展。

西峡山茱萸

西峡猕猴桃

实施示范基地土壤改良奖补措施。根据省果树研究所提出的1亩果园每年投入3吨有机肥、公斤生物菌肥、50公斤过磷酸钙、30公斤复合肥的土壤改良标准,共需投入元。示范基地种植户承担总投入(元)的1/3,即元,县、乡财政各承担总投入的1/3,给予奖补。加大对野生猕猴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县财政每年拨付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野生猕猴桃资源的保护和改造利用。2

宛城区

■《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一、贷款支持政策

1.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基地与贫困户达成合作意愿,带动帮扶一户,可优先给予3万元~5万元的贷款支持。

2.“政银担”支农贷款。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基地根据贷款需求每50万元贷款,基地需带3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年增收元以上。

3.农业政策性保险。区财政对全区花生、小麦等农业政策性保险费用中农户承担部分全额给予补贴;对贫困户产业发展给予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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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奖补政策

1.建立扶贫奖励机制。扶贫基地每带动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经验收达到稳定增收脱贫的,每户按元标准给予奖励。

2.建立财政补助机制。区财政设立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基地建设专项基金,对农业特色产业带贫基地(项目)进行财政补助。

(1)艾草产业。对集中连片种植亩以上的艾草(南艾)种植基地,区财政对托管或流转一般农户土地按照每亩元的标准补贴种苗款,对流转或托管贫困户土地按照每亩元的标准补贴种苗款。对乡镇、村在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在40户以上的非贫困村建设艾草加工扶贫就业车间的(㎡以上),车间吸纳就业贫困人口达到带贫标准的,区财政按照每平方米元进行补助;对企业投资建设的,区财政补助作为当地村集体股份,股份收益用于发展村内公共事业。

(2)果蔬花木。对集中连片发展亩以上优质果蔬花木种植基地,对托管或流转贫困户土地面积按照每亩元的标准一次性进行补贴;对基地建设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温室和大棚,温室每亩一次性补贴0元,大棚每亩一次性补贴元。

(3)水产养殖。对白桐干渠沿线参与休闲渔业示范区创建的渔场,规范提升达到标准的,按照水产养殖规模亩以上、亩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项目补贴。

(4)黄牛养殖。养殖南阳黄牛,年出栏在头以上的,给予10万元项目补贴。

(5)食用菌。对以利用秸秆为主栽培食用菌,且设施规模在5亩以上的,根据栽培面积或栽培袋数据实对基地补贴菌种费用;对草腐菌工厂化生产基地(年产量在万袋以上的)每个基地奖补10万元。

(6)乡村旅游。对参与乡村旅游示范园创建,并达到省级标准的,补助项目款20万元;对发展智慧旅游,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园区,补助项目款10万元。对创建乡村旅游示范户(农家乐),并达到市级标准的,每个项目补助5万元。

对积极创建“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产业扶贫基地进行奖补,奖补办法另行规定。

3

淅川县

■《淅川县支持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

1.核桃。一般农户发展核桃产业集中连片10亩以上的,由县林业部门免费提供以辽核四号、清香、中林等核桃品种为主的苗木。集中连片种植l0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贴元。

2.油用牡丹。对集中连片发展油用牡丹亩以上的公司和合作社(每亩限贷0元),固定资产投资0万元以上的加工企业,且在合法金融机构贷款的,按国家基准利率给予财政贴息70%,贴息4年。以“公司+农户”和“合作社+农户”模式集中连片发展亩以上,每亩每年补贴元,连补3年。对每亩出苗10万株以上、连片面积达到亩以上的育苗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元。

3.贫困户发展林下经济。在林下套种油用牡丹、花生、黄姜、中药材,达至验收标准的,每亩每年奖补元。每户每年最高奖补限额0元。

淅川软籽石榴

■《淅川县发展软籽石榴生态扶贫产业实施方案》

农信社利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业务,一次授信,分阶段放贷。经评估验收后向龙头企业发放贷款,授信期限6年,单次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利率按实际放款期限相应的国家基准利率执行。

县财政贴息。年12月31日前,县财政按年度对龙头企业贷款据实贴息3%。

龙头企业担保、使用、偿还贷款。第一年,农信社分3个阶段放贷。流转土地阶段,县农信社按元/亩额度标准放贷,用于支付流转土地地租等费用;整地阶段,农信社按0元/亩额度标准放贷,用于支付企业整地等费用;苗木栽植阶段,农信社按元/亩额度标准放贷,用于支付企业栽植等费用。第二年至第四年,达到存活率、施肥、管理等验收标准要求后,农信社按元/亩额度标准放贷。贷款授信期限6年,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前4年执行按月结息到期本息全清,后2年执行按月结息按比例还本,其中,第五年偿还贷款本金总额的40%及相应的利息、第六年将剩余本金及利息付清。

4

唐河县

■《唐河县加快发展经济作物着力培育特色农业实施意见(试行)》

1.红薯。对高标准建设25万公斤以上的红薯保鲜窖藏设施的每个奖补5万元。

2.栀子。对连片发展亩以上、每亩达到棵以上的,每亩奖补元。对连片发展亩以上或复植复育亩以上的,优先申报林业补贴项目。

唐河栀子花

3.食用菌。对集中连片建设种植平菇等草腐菌大棚数量达到20个以上、单个规模㎡以上的,每个大棚奖补元;对利用秸秆种植草腐菌达5亩以上的,免费提供菌种;对草腐菌工厂化生产基地(年产量在万袋以上的)每个奖补10万元。

4.优质高效林果。对集中连片种植0亩以上林果基地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集中连片种植0亩以上林果基地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

5.蔬菜产业。对集中连片发展0亩以上蔬菜基地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集中连片发展0亩以上蔬菜基地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

6.优质苗圃。对发展0亩以上优质苗圃的每个奖补10万元。

7.每年组织一次“农业三十强”评选活动,凡被评为十强农民农业合作社、十强农业龙头企业、十强家庭农场的,分别奖励10万元、10万元、5万元。

5

南召县

■《关于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的意见》

设立中药材产业发展基金,每年列入县财政预算80万元。每年要整合一定额度的涉农项目资金对中药材基地建设和合作社、贫困户种植进行扶持。

■《关于推进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年)》

对单证认证面积亩以上或单证通过认证品种5个以上的另奖励l万元,单证认证面积0亩以上或通过认证品种10个以上的另奖励2万元。

转换期内的认证费用由县财政补贴,其中种植业一年生作物最多享受两年、多年生作物最多享受三年,养殖业最多享受一年。转换期结束后的有机认证续证费用由县财政补贴一年,无转换期直接获得有机认证的续证费用由县财政补贴三年。

南召玉兰醉游人

鼓励开设有机防控和标准化有机生产投入品(生物农药、有机肥等)专营店,县城建立1~2家专营店,每个乡镇建立1家专柜,由县财政每年拨付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有机生产投入品专营店、专柜年终一次性奖补。

对绿色有机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进行奖补。每带动30个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脱贫致富奖补2万元,最高奖补20万元。

设立县级风险补偿金万元。对采用“协会+贫困户”模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且成效明显的会员单位,给予适当规模扶贫再贷款支持。

对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扶贫贡献大的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和奖励,每年评选出6个先进经营主体,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6

桐柏县

■《关于大力发展艾产业实施产业扶贫的意见》

1.鼓励贫困户种植艾草。按每亩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每户享受扶持资金不超过0元。

2.打造艾产业扶贫重点带。艾草基地亩、亩、0亩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

3.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对带动脱贫效果好的艾草加工、销售等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重点扶持。

4.设立产业发展资金。县政府设立艾产业发展基金,每年拿出万元资金,用于发展补助。

5.严格目标考评。每半年考评一次,年底进行综合评比排队,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桐柏玉叶手工制茶大赛

■《桐柏县实施茶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年)》

1.贫困户种植补贴。拟新建5亩以下(含5亩)无性系良种茶园基地的,每亩按成苗株免费发放给贫困户;拟新建5亩以下(含5亩)有性系良种茶园基地的,每亩按茶籽35公斤免费发放给贫困户。

2.贫困村种植补贴。新建成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含50亩)无性系良种茶园基地的,一次性给予每亩0元的良种补贴;新建成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含50亩)有性系良种茶园基地的,一次性给予每亩元的良种补贴。

3.茶产业经济带种植补贴。对重点打造的吴城镇闫庄-王湾-陈留店沿河、沿路茶产业精准扶贫经济带和程湾镇程湾-曹河-石头庄-岳沟-栗子园-邓河环线茶产业精准扶贫经济带两侧各米范围内,新建成50亩以上(含50亩)无性系良种茶园基地的,一次性给予每亩0元的良种补贴;新建成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含50亩)有性系良种茶园基地的,一次性给予每亩元的良种补贴。

4.精准扶贫高效生态茶园示范基地种植补贴。新建成亩以上(含亩)无性系良种茶园基地的,一次性给予每亩0元的良种补贴;新建成集中连片亩以上(含亩)有性系良种茶园基地的,一次性给予每亩元的良种补贴。

5.改、扩建精准扶贫老茶园基地补贴。改扩建亩以上(含亩),老茶园占基地面积50%以上的精准扶贫老茶园基地,给予适当奖补。

6.育苗补贴。凡在县内从事茶树无性系良种育苗10亩以上(含10亩),所育苗木符合国家规定的Ⅱ级以上标准,出圃苗木每亩不低于10万株,每亩给予0元苗木补助资金。

7.其他种植补贴。新建成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含50亩)无性系良种茶园基地的,一次性给予每亩元的良种补贴;新建成集中连片50亩以上(含50亩)有性系良种茶园基地的(每亩不少于穴),一次性给予每亩元的良种补贴。

8.企业来桐柏投资茶产业补贴。对外地著名企业来桐柏建设茶叶基地和茶叶加工企业且投资额较大的,可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具体的政策优惠。

9.发展补贴。凡确立为当年建设精准扶贫高效生态茶园示范基地的,可申请完善基础配套设施,集中连片达到亩以上(含亩)、亩以上(含亩)、0亩以上(含0亩),一次性分别补贴所在乡镇政府20万元、50万元、万元。

10.品牌宣传补贴。开展以“桐柏玉叶”“桐柏红”两大公共品牌为重点的公益性宣传活动,给予一定的补贴。

■《关于加快小龙虾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

设立小龙虾产业发展基金。县政府设立每年不低于万元的小龙虾产业发展基金。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到年年底,对落实虾稻共作综合种养,连片面积达30亩(含30亩)以上的,连片区域内每亩一次性奖补元;连片发展亩(含亩)以上的,连片区域内每亩一次性奖补元;建设小龙虾种苗选育繁育基地亩(含亩)以上和标准化养殖基地,每亩一次性奖补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到户增收项目发展“虾稻共作”,按照每亩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每户享受产业扶持资金不超过0元。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乡镇(产业集聚区)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每年评3~5个“小龙虾产业特色村”,每村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7

社旗县

■《社旗县农业扶贫产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验收奖补办法》

■《关于发展壮大农业扶贫产业的实施意见》

种苗补贴。构树产业一次性每亩补贴种苗元,其他类别不予补贴。

社旗艾草加工车间

土地流转扶持。对带贫主体的新增规模依据产业面积给予土地流转补贴。新增产业面积在亩~0亩的,每亩一次性补贴元;新增产业面积在0亩~亩的,每亩一次性补贴元;新增产业面积在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贴元;亩以下的不予补贴。

产品认证扶持。规划区内带贫主体农产品获得“三品二标”认证的,每获得一个有机品种认证的,县政府奖励资金2万元;每获得一个省级绿色或无公害产品认证的,县政府奖励资金0元;每获得一个地理标志认证的,县政府奖励资金1万元;每获得一个自主品牌商标的,县政府奖励0元。

来源:南阳网丨本期编辑:李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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